为了保护“乳山牡蛎”注册商标不被假冒侵害,维护钟爱乳山牡蛎的广大消费者和销售商的权益,我会已于2021年8月24日在《中国商报》发布了开展乳山牡蛎地理标志产品防伪溯源管理的法律声明,并将《联合声明》通过邮政快递送达到2700余个县区一级的市场监管局和国内主要电商平台、零售商超、物流快递企业。
在此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乳山牡蛎地理标志产品防伪溯源管理,凡是水产市场、商超、社区团购、线上平台等场所销售的牡蛎系列产品及其包装(含包装辅料)、容器、商品名称标牌以及线上网站商品链接,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宣传材料上使用“乳山牡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图案、文字以及“乳山牡蛎”“乳山海蛎子”“乳山蚝”“乳山生蚝”等突出使用“乳山”地名字样或拼音用于证明原产地和特定品质的,其牡蛎产品必须来源于乳山市政府规定的养殖海域,并获得乳山市牡蛎协会的商标使用授权,其中带包装箱或预包装袋的生鲜乳山牡蛎必须在包装箱或预包装袋上使用履信防伪标签。郑重提醒广大乳山牡蛎消费者和销售商(含电商平台商户),在购买和销售带包装箱或预包装袋的生鲜乳山牡蛎时请认准“乳山牡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履信防伪标签,具体鉴别、投诉维权方法见《联合声明》。
乳山市牡蛎协会
2021年10月20日